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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2-04-12 点击数: 编辑: 来源: 纪检监察审计科 王海明

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作出调查处理,既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的必然要求。 2012年4月9日,我院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下发到各科室,要求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医院表示,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暂行办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结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持查办案件工作,把其作为推进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同时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暂行办法》,切实保证《暂行办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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