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妥善化解各类医疗纠纷事件,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根据三甲复审工作安排,9月16日我院法律顾问刘平安律师受邀来院开展医疗纠纷案例警示教育,以不断提升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水平。会议由邵魁卿副院长主持,临床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刘律师系统讲解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法律程序以及司法鉴定程序;《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他提出临床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活动中应当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与义务执行落实各项诊疗活动,既要行使权力也要履行义务。随后刘律师结合我院近年来的重大纠纷案例作警示教育,他提出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规范书写病历、严格把握用药指征、严密观察患者潜在风险等。对参会管理人员在科室防范化解医疗纠纷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邵魁卿副院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一是要加强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开展正常的医疗工作,这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前提。二是要加强医患沟通。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科学有效的开展沟通工作,不断提升医患沟通技巧,有效的沟通是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三是要加强风险意识。严格把控各项医疗操作与服务的质量与安全,对潜在医疗风险要保持高度警惕,要善于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时刻保持敏锐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也是化解医疗纠纷的重要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