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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助推科研---我院召开了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审查会议
日期:2018-11-01 点击数: 编辑: 来源: 伦理科 周亚静

为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我院伦理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审查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院长刘锦程,党委书记甘昭平,副院长高彦斌、仵倩红以及外聘独立顾问王秀英教授、非医学专业背景委员孙巍主任和我院在单位的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仵倩红主持。

首先是伦理委员会成立会议。由副院长高彦斌宣读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2018】124号文件《关于重新修订伦理委员会的通知》。接着,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甘昭平书记代表各位委员宣读委员声明、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书;医院法人代表刘锦程院长现场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独立顾问、非医学背景委员、临床专业委员代表、临床医技委员代表签发聘书,同时各位委员代表现场签署委员声明、利益冲突声明及保密承诺书并与全体参会委员合影留念。

第二项,由伦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燕对院内伦理相关知识开展现场培训,重点学习了伦理委员会的概念、组成、各委员的岗位职责,以及伦理审查类别、审查流程,在伦理审查工作中的审查要点等。

第三项,召开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第一次工作会议。我院是一个有着60年治疗结核病历史的专科医院,有丰富的临床诊断及治疗经验,为全省结核病防治做了大量的、突出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以耐药菌为主的流行态势及结核菌合并艾滋病、糖尿病、乙肝等双重感染已成为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挑战。在结核病治疗方面的新药研发及投入临床应用少,而老药品在规定的用药剂量标准内对部分患者疗效差,有的甚至没有疗效,严重影响患者的治疗及后期的康复。我院经过多年的临床治疗经验及国内外有关报道,需要对部分药品用量上有所调整,就此召开第一次伦理审查委员会会议。

药剂科将11种药品使用说明及有关报道进行了专题汇报,针对审查内容法律顾问及非医学背景委员从伦理角度提出问题,申请者解答,各位委员积极参与讨论;经投票决议,伦理委员会同意临床超说明书用药。要求各临床科室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及适应人群,并告知患者,使用过程要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及进行实验室检测,发现情况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伦理审查是一项独立的、科学的、具有法律效应且严谨的工作,伦理委员会的成立为我院后期开展有关科研学术活动提供了科学的平台及有关审批法律依据。第一次伦理审查会议是我院伦理工作的里程碑,进一步将伦理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保证了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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