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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冷冻探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30 点击数: 编辑: 来源: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冷冻探针采购项目,为我院支气管镜室冷冻治疗仪专用配套组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冷冻探针采购项目进行自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采购单位: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二、项目名称:冷冻探针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软性冷冻探针

四、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报名:

(1)2019年7月30日至8月5日,每天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待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投标。

(3)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产品的实物样品。

(4)报名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设备科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29-85899021

2、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国家工商局颁发的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包括三证合一)及审计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权限和时间、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三年内没有发生违法及违纪事件及不良信誉记录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出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同时需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同时需具备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可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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