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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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驻区优生优育和健康服务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12-26 点击数: 编辑: 来源:

各科室:

11月29日,太乙宫街办、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计生、卫生专干等四人到我院介绍了相关计生政策和本社区居民可以享受的健康服务政策情况,符合条件的本院职工属于其政策范畴,现予通知。

一、优生优育

(一)已孕妇女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在太乙街办登记并领取孕妇保健手册。

(二)已婚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前往长安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免费体检1次。

(三)备孕妇女可前往太乙卫生院免费领取叶酸。

(四)已孕妇女可前往太乙卫生院登记并享受5次免费孕检。

二、妇女保健

20—49岁已婚妇女需在太乙卫生院录入身份证信息建档,可参加每年卫生院组织的免费两癌筛查。

三、儿童保健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太乙辖区内村卫生室接种一律收回由卫生院(二层)进行儿童预防接种。需接种家长携带预防接种证/卡前往接种。

(二)0—6岁儿童每年在卫生院免费体检,其中0—1岁4次/年,1—6岁1次/年。检查时间每周三。

四、居民保健

(一)卫生院每年接种出血热疫苗1次。

(二)卫生院慢病科每年每人可享受4次免费血糖检测。

(三)二类疫苗的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可到卫生院先预约再接种。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为落实好上述相关政策,院防保科与驻地政府联系协调,望各科室加强宣传,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区居民疾病预防保健服务项目,保障职工自身健康和妇幼保健,以更好地提高全院职工健康水平,促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

(一)由防保科专人负责计生优生、适龄妇女登记管理、职工慢病登记管理工作,保持与街办、社区、卫生院经常联系,参加培训、会议,协调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等。

(二)怀孕后至孩子出生6个月之内的女职工,应在防保科进行登记,并在夫妻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进行生育登记。

(三)需要查血糖、接种出血热疫苗的职工到防保科咨询、报名、登记造册等。

(四)院防保科给予儿童体检、备孕夫妇体检咨询等。

(五)2019年1月1日起,计划免疫的接种(儿童)按照国家规定持证到卫生院接种。

(六)具体接种时间

每周二、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七)符合两癌筛查的女职工届时按通知分批次按科收取身份证,需要筛查的应予配合。

(八)到太乙宫街办、卫生院、长安区计生服务站办理登记、接种、查体等事项的均需个人自行前往,并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平安。

(九)联系人:院防保科(门诊办)李绒858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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