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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编辑: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医疗环境,根据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省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发〔2019〕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从根本上遏制医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医托、号贩子”等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等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就诊患者及职工安全感、幸福感和平安医院建设水平。 二、打击和整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医院内有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三)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四)操纵、经营“毒、麻”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五)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站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六)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医托、号贩子、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血头血霸、非法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黑救护车”等行业乱点现象。 (七)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八)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的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一)陕西省举报方式:陕西省公安厅 举报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 举报电话:029-86165840(工作时间);029-86165651 西安市扫黑办:029-86756110 (二)西安市公安局经保支队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29-86755560 长安区太乙宫派出所举报电话:029-85891908 (三)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举报信箱:设立在门诊楼一楼大厅。 医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2985899052 ;02985899071 举报电子邮箱:sjhywk@163.com;13306049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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