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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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告
日期:2024-01-25 点击数: 编辑:院办公室 来源: 财务科

广大患者朋友:

依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全面推行医疗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通知》(财综〔2019〕29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试点期间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20〕20号)精神,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自2024年1月26日起全面运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取代现行纸质发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统一监制,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打印2024年1月26日之前纸质发票的患者,需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来院完成纸质票据打印,过期无法打印。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财务科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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