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柜更换高效过滤器及计量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2、项目名称: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柜更换高效过滤器及计量检测项目;
3、项目编号:SJHYNZB2025-011
4、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
5、项目简介: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柜更换高效过滤器及计量检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校准项目应建立计量标准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检测项目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计量设备与授权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40,000.00元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 202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招标采购办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收费: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12-16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纪检监察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85899294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