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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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音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29 点击数: 编辑:院办公室 来源: 招采办 接静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音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HYNZB2025-012

2、项目名称: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音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0,000.00元

4、最高限价:60,000.00元

5、采购需求:音响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招标采购办

获取文件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01-07 09:30:00

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纪检监察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接老师

联系电话:029-85899294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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