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室介绍 > 行政科室 > 医务科 > 正文

医务科

 医务部下设医务办、质控办(病案统计室)、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科教办(GCP)、营养科,主要工作职能:在院党委及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等相关工作,对所辖业务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具体如下:

1、拟定有关业务计划、医疗指标并组织实施;

2、深入临床、医技科室,了解和掌握有关诊断、治疗和检查情况,督促完成医疗任务以及新医疗、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督促检查临床、医技科室各种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的执行情况,组织科间协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重大抢救,院外会诊,协调解决危重病人的住院、治疗困难;

5、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宣传、咨询等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6、负责医疗纠纷的调查、讨论及处理;

7、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行风建设责任书》要求,抓好全院医疗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杜绝收受回扣、红包等作风问题;

8、执行核心制度要求,开展病历质控工作,提升病历质量和内涵;

9、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10、负责医疗人员的继续教育、外出培训、进修工作及科研课题的立项、运行以及结题工作;

11、为患者提供营养相关咨询、指导和治疗;

12、完成有关医政医管业务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部长 郭延玉 副部长 崔渊博  办公室:85899052 

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