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合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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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合疗

1、参加省、市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在门诊挂号室挂号,到专科门诊就诊。

2、接诊医师审核就诊患者身份,就诊患者确需进行门诊特殊检查的,开具检查申请单。

3、就诊患者持检查申请单、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办办理复核手续。

4、复核人、证相符后,将身份证暂存医保办,在检查单上盖“医疗保险专用章”。

5、患者持检查申请单到门诊挂号室读医保卡并缴纳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6、患者到医技检查科室进行相应检查。

7、患者将检查报告单(医保办复印留存)及缴费发票交医保办后退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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