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科
审计科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和流程;
2.编制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3.审计重大政策执行、事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4.审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釆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
5.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审计;
7.负责与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
8.其他审计事项。
联系方式:副科长 李娜 办公室:029-8589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