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科

审计科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和流程;

2.编制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3.审计重大政策执行、事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4.审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釆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

5.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审计;

7.负责与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

8.其他审计事项。

联系方式:副科长 李娜  办公室:029-8589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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